教育部103年全國慈孝家庭楷模選拔及表揚活動實施計畫
本活動選拔對象為本縣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分
為高中職、國中、國小組,且於5年內未曾獲內政部「孝
行獎」及教育部「孝親家庭楷模」表揚者,分推薦、初審
、及決審三階段辦理,詳情請參閱附件之實施計畫內容。
為高中職、國中、國小組,且於5年內未曾獲內政部「孝
行獎」及教育部「孝親家庭楷模」表揚者,分推薦、初審
、及決審三階段辦理,詳情請參閱附件之實施計畫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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