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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縣103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簡章」

一、依據本縣103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
工作實施計畫辦理。
二、由學校推薦經觀察後具有資賦優異潛能或特質之學生,且
經各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初審通過推薦者,方得報名。
三、本報名以學校或家長現場報名,恕不接受通訊報名。
四、為推廣資優教育,發掘資賦優異學生,使其接受適性教育
,請各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加強宣導,並召開校內資優
鑑定說明會。另請各校二年級之級任導師,將本鑑定訊息
黏貼於親師聯絡簿中確實轉知,以維護考生權益。
五、本縣預定於103年2月26日(三)假十興國小召開全縣資優鑑
定會議,請各校業務承辦人員務必與會。
六、「資優行為觀察量表」請各校視報名人數於103年3月19日
(三)前至承辦學校(十興國小)領取所需份數,各校不得自行影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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