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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學校教職員撫卹條例施行細則」第3條之1、第32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5年11月15日以臺教人(四)字第1050131129B號令修正發布施行。

一、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二、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人事處李專員(電話:02-7736-594)。
三、檢附修正總說明、修正條文對照表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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