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傑出校友選拔暨表揚要點」暨「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第十七屆傑出校友推薦表」各乙份。
一、本案推薦方式請參閱旨揭選拔暨表揚要點。
二、請於106年3月15日(星期三)前將推薦表暨被推薦人之相關資料或證明文件(影本)逕送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校公共事務中心辦理。本案若有疑問請洽蘇婉婷小姐(校內分機1195)或E-mail:suwt66@ntnu.edu.tw
二、請於106年3月15日(星期三)前將推薦表暨被推薦人之相關資料或證明文件(影本)逕送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校公共事務中心辦理。本案若有疑問請洽蘇婉婷小姐(校內分機1195)或E-mail:suwt66@ntn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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