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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多元資優教育方案之校本資優教育方案申請相關資料

說明:

一、依據本縣114年度資賦優異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工作實施計 畫辦理。

二、校本資優方案申請學校:

(一)國中校內凡有經本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以下簡稱鑑輔會)以資優教育方案安置學生之學校,皆須提出申請(若採區域方案規劃、使用資優資源班剩餘節數者,則不在此限)。

(二)以下資格對象,學校得視需求提出申請:

1、國小校內安置有經本縣鑑輔會以資優教育方案安置學生之學校。

2、國中校內同時有採資優資源班、資優教育方案兩種安置類型之資優學生,其學生人數合計超過30人者。

3、國中設有不分類資優資源班,安置資優學生總數超過30人者。

4、語文、數理或一般智能資優資源班,安置資優學生總數超過40人者。

三、校本資優方案參加主要對象:經本縣稱鑑輔會安置於本縣各國民中小學之資賦優異學生。

四、請114學年度預定提出多元資優教育方案實施計畫之學校,請於114年8月27日(星期三)前,將校本資優教育方案計畫書電子檔逕寄至本局承辦人信箱(30006666@hchg.gov.tw),並檢附相關紙本資料一份(請參閱計畫附件1、2、3、4),依序排列,逕送本局承辦人,以利審查,逾時恕無法另案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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