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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特殊教育學校115學年度國民教育與學前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聯合安置簡章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1月16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55700193號函辦理。

二、倘有申請旨案渠道就學之意願,請貴校(園)詳參本案安置簡章日程表及相關內容,依規辦理相關程序,以維護學生權益,重要日期摘要如下:

(一)115年2月23日(星期一)至115年3月13日(星期五):身心障礙學生及幼兒之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依就讀部別向受理報名單位申請入學安置,並由該校造冊。

(二)115年3月16日(星期一)至115年3月20日(星期五):受理報名單位將申請入學資料造冊送本府教育局。

三、檢附旨案安置簡章1份,亦請受文學校(園)至本局網頁一般公告區(編號88451)下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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